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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日期:2024-12-25

12月12日,公司党委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持续推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徐志远出席会议并讲话,副总经理周澎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贺民作讲话,副总经理王华通报了公司所属企业4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高管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内蒙古公司改革发展的生命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包括重要部门、业务骨干要严守规矩和纪律,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筑牢廉洁防线。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特别是对权力、资金、资源集中的部门、单位和关键岗位,以及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靠企吃企等问题,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会议要求,要以身边的典型案例为警示,把做好“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融入思想里、落到行动中;要以案为鉴,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检视工作中存在的廉洁风险和管理漏洞,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管理人参加会议。